我公司已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取得排污许可证,依据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石油炼制工业》(HJ880-2017)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》的要求,制定了2023年度土壤自行监测计划,对重点区域土壤状况进行监测,监测频次和监测因子按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石油炼制工业》(HJ880-2017)的要求执行。按照《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》要求,我公司对2023年度土壤自行监测报告结果进行公示(见附件)。
1、公示时间:2023年12月30日至2024年1月9日。
2、联系人:袁工 电话:020-62120331
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2023年度土壤自行监测报告结果公示.pdf
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
2023年12月30日